为贯彻逐级安全责任制,根据国家《消防法》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,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工作中,确实做到“消防安全人人有责”,不发生火灾事故,请牢记以下消防安全注意事项
一、学生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生命及财产安全。
二、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,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,以免发生事故。在离开房间前关闭所有电源,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,发现后及时处理,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。
三、禁止使用明火,不可乱扔可燃物、不吸烟,不使用禁用电器。(电熨斗、电磁炉、电热毯、热得快等等)
四、不准私自安装、拆改各种电器设备、电源线路、开关。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。
五、不得存放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,确保房间大门正常开启,门后不要堆积物品。
六、学院老师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包括防火知识,逃生知识,火警电话119,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,会组织人员疏散,能做到扑救初期火灾。能指定学生定期对房间安全情况进行检查,出现问题及时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解决。
七、听从上级领导统一指挥,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,对指出问题及时整改。
八、保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的畅通。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,不得封闭安全出口,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。
九、凡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而引起火灾及其他事故,由当事人及所属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。